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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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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港澳台办是学校执行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方针政策、统筹全校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和响应国家和上级部门教育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发布的各项有关外事和港澳台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服务学校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制定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际和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的各项工作,制定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及评价与考核指标,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学校 “双一流” 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的归口管理,以及相关经费的规划与执行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单位的合作关系,负责学校国际和港澳台校际合作与交流协议的归口管理和推动落实工作;

(五)负责学校国际化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设计,负责国际组织任职(兼职)人员储备、选拔、推荐工作;

(六)负责学校外事和港澳台来访及出访活动的统筹与组织工作;

(七负责学校涉外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八)负责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

(九)负责因公出国(境)证照申办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各级各类外国专家及外籍教师的归口管理工作,以及学校授予国(境)外人士名誉学术头衔的预审、报批和续聘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涉外教材审核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监督、评估、总结及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在校生国际和港澳台交流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国际学生(含学历生、交换生、进修生等)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港澳台地区学生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学校孔子学院归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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