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1日实施。9月6日上午,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老师带领我校港澳台学生赴派出所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我校第一位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大三台湾学生叶作垚
叶作垚同学说:“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便利,尤其是毕业后留在大陆就业没有后顾之忧了,非常期待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那一天。
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过程很简便快捷,填写申请表、照相、录入指纹,整个过程只需要10分钟,首次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根据《办法》,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九个方面的便利。
北京邮电大学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