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港澳台办【2021】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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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22年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结合专业优势与工作特色积极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各有关学院2022年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工作目标: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可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两岸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交流,不断增强其文化认同,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2)参加项目人员类别:
台湾青少年:邀请台湾青少年学生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验式交流活动。
台湾教师:邀请台湾教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参观访问等活动,鼓励与台湾教师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台湾教育管理人员:邀请台湾地区大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论坛会议、专题研讨、参观交流等活动。
三、项目执行期及人数
本次申报的项目需在2022年1月至12月执行完毕。每个项目招收的台湾师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结束,需在2022年上半年执行的项目,各学院可适当设计实施线上项目,并对线下项目转为线上开展的可能性加以考虑并作好充分预案,务必确保疫情突发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项目形式继续开展。请在申报项目名称中明确开展方式,即在项目名称中注明“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资助方式与内容
申报成功的项目由教育部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各学院组织台湾高校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台湾籍学生)、教师(师生比原则上不超过1:10)来我校学习、交流。
2022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将分为以下三项;
(1)重点项目(550元/人/天)
(2)一般项目(400元/人/天)
(3)立项但不资助项目
以上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高校师生赴我校实地参加项目,台湾高校师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上项目时无资助。
五、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请项目的学院填写《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需加盖学院公章)请交至校本部教一楼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邮箱(gatq@bupt.edu.cn)。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17:00前报送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797
办公邮箱: gatq@bupt.edu.cn
办公地址:校本部教一楼40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