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促进两岸融合发展,2023年度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结合专业优势与工作特色积极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各有关学院2023年度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工作目标:
申报项目应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进一步吸引台湾青少年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来大陆交流,加强他们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加深他们对祖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了解,不断增强其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促进两岸青少年相互沟通,促进心灵契合,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
(2)参加项目人员类别:
台湾青少年:邀请台湾青少年特别是学生领袖和骨干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验式交流活动。鼓励邀请台湾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全国性赛事和活动。
台湾教师:邀请台湾教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参观访问等活动,鼓励与台湾教师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台湾教育管理人员:邀请台湾地区大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论坛会议、专题研讨、参观交流等活动。
海外台湾师生:邀请海外台湾师生参访交流,加深其对祖国发展成就的了解,鼓励其回大陆就业创业。
三、项目执行期及人数
本次申报的项目需在2023年1月至12月执行完毕。每个项目招收的台湾师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素,需在2023年上半年执行的项目,各学院可适当设计实施线上项目,并对线下项目转为线上开展的可能性加以考虑并作好充分预案,务必确保疫情突发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项目形式继续开展。请在申报项目名称中明确开展方式,即在项目名称中注明“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资助方式与内容
申报成功的项目由教育部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各学院组织台湾高校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台湾籍学生)、教师(师生比原则上不超过1:10)来大陆学习、交流。
2023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将分为以下三项;
(1)重点项目(550元/人/天)
(2)一般项目(400元/人/天)
(3)立项但不资助项目
以上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高校师生赴我校实地参加项目,台湾高校师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上项目时无资助。
五、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请项目的学院填写《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需加盖学院公章)请交至校本部教一楼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邮箱(gatq@bupt.edu.cn)。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1日(周一)17:00前报送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797
办公邮箱:gatq@bupt.edu.cn
办公地址:校本部教一楼40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