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台办通知,为做好2024年对台交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报2024年对台交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认真填报《2024年对台交流项目计划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表格内填表说明。计划经北京市台办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开展对台交流活动。计划外项目需提前一个月单独上报,经批复后实施。(注:本次只申报邀请台湾地区师生来京交流计划,赴台交流计划暂不申报。)
2、各学院设定对台交流项目的预期指标。交流项目实施后,填写《对台交流项目绩效评价表》,及时对交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价,两周内提交评价表及总结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工作建议等。
3、各学院可对我校师生赴台交流计划进行前期储备,待接到北京市台办通知,我办会另行通知申报。
4、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5日12点前将《2024年对台交流项目计划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gatq@bupt.edu.cn。
联系人: 唐亚东
62283731,ydt_1923@bupt.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