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通知【2018】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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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为深入实施学校教育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北邮“双一流”建设,2019年学校将继续实施“北京邮电大学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后称“计划”)。该计划支持学院(研究院)以开拓院级合作伙伴关系和设立院级国际合作项目为目的的出访活动,旨在推动院级全球合作网络和平台建设,促进学院(研究院)与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本计划支持学院组团出访,拓展学院和研究院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建立院级国际合作平台,并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课题研究、学术会议、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计划资助范畴。
(二)申报项目应建立在对学院和研究院国际化发展全面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目标,与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优先支持学院(研究院)与综合实力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内的大学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设立切实可行的合作项目。
(三)学院和研究院在出访期间须与访问单位的相关学院(或系)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包括院级合作框架协议或基于学生培养、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具体协议等。
(四)访问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学科建设水平、与我校的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和历年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资助评审的主要衡量指标。
(五)根据相关规定,出访国家数不应超过3个,一国访问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每团出访人数不应多于5人。出访任务原则上应纳入年度出访计划,按照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六)列入本计划的出访项目须于2019年10月20日前实施完毕。
二、资助标准
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资助范围包括往返机票费(经济舱)、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由申报单位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18年12月28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一楼327室。
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文件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学院(研究院)名称请使用规范全称。填写后发送至international@bupt.edu.cn,内容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进行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蔡老师(院校协议相关咨询)62282215
汤老师(因公出国相关咨询)6228231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