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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4   点击量:

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通知【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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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工作申请工作现已启动。现根据基金委通知要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要求

1.     优先支持结合国家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

2.     国内外合作协议应内容详实、有效可行,项目配套管理完善。对涉及学费的项目,应如实填报学费的解决方案。

3.     优先支持互免学费的项目,或我校提供学费资助、支持学分互认、制定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

4.     根据基金委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予资助,学分转换落实不力的项目不予资助。对于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等,将从严掌握

5.     对于确需在毕业年级派出的项目,应统筹考虑学生考研、毕业、就业等因素,合理制定留学计划,避免派出人员因上述原因提前或中途回国。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提前或中途回国问题较多、国内外管理不善的项目不予资助。

6.     项目申请书应明确学院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二、往年已获批项目

1.     往年已获批项目须提交项目总结,总结项目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学分认证、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并提出2019年计划。

2.     对继续申请资助的已获批项目,应及时续签或更新合作协议,保证合作协议有效。

3.     拟不再继续申请资助的已获批项目,应明确说明原因,同时亦需提交项目总结。

4.     2018年未选派学生或未足额执行计划的项目,如2019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总结中应提出主要原因及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项目申报流程

1.     请各有关学院及单位参考附件《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认真研究确定拟申报或继续执行的项目,起草《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要点见附件)或已执行项目总结。20181121日(周三)前,请将申报书及协议复印件/已获批项目总结纸质版(需加盖学院或研究院公章)一并提交至国际处教一楼32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国际处邮箱international@bupt.edu.cn

2.     1125日前,国际处审核申报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统一上报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后于20192月公布立项结果。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蔡老师

电话:62282215

邮箱:international@bupt.edu.cn

地址:教一楼327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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