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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北京邮电大学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的通知 (重发)

发布日期:2018-04-16   点击量: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北邮“双一流”建设,落实“国际合作交流”专项,支持学院和研究院开拓院级合作伙伴关系和建立院级国际合作项目,推动院级全球合作网络和平台建设,拓展学院研究院与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2018年学校继续实施“北京邮电大学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本计划支持学院和研究院组团交流,以拓展学院和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建立院级国际合作平台和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为目的。课题研究、学术会议、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计划资助范畴 

(二)申报计划应建立在对学院和研究院国际化发展全面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目标,以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或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为合作对象。重点支持学院/研究院与综合实力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内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和合作项目。 

(三)学院和研究院须与访问单位的相关学院(或系)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协议应为以下类别之一: 

1.院级合作框架协议; 

2.学生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以及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协议; 

3.共建学科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 

(四)访问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学科水平、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历年执行情况将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五)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出访国家数不超过3个,一国访问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每团出访人数不多于5人。

(六)本计划须于2018年1123日前实施完毕。  

二、项目类别 

根据拟签约单位实力及拟签署合作协议情况,资助标准分为A、B两类: 

(一)A类 

该类项目需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拟签署合作协议的外方单位中,至少有一所为2017年在主要世界大学排名指标体系(QS、TIMES、ARWU、US News)中综合排名列全球前50名或相关学科排名全球前20名的大学。 

2.与2所及以上综合排名列全球前100名或相关学科排名列全球前50名的大学签署学生交换项目或双学位项目协议(基于互免学费、互认学分、互派学生的项目)。 

资助标准:全额资助(往返经济舱机票、食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B类 

拟签署合作协议的外方单位中,至少有一所为2017年在主要世界大学排名指标体系(QS、TIMES、ARWU、US News)中综合排名列全球前100名或相关学科排名列全球前50名的大学。 

资助标准:亚洲国家和地区8000元/人,其他国家和地区15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北邮学院/研究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式5份(含电子版),由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附上院国际化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于201843016: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一楼327室)。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XX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学院/研究院名称应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赵老师(院校协议相关咨询)62282215

    汤老师(因公出国相关咨询)62281945

邮箱:international@bup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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