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任务和预算审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校研发[2016]24号)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的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的审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须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原则,在出国(境)前提交《研究生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导师、辅导员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和财务处审批,并由国际处办理《研究生出国(境)任务批件》。具体流程如下:
二、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参加高水平会议,参照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等标准编制预算,一经公示,此《意见表》不办理重签和补签。
三、研究生完成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的任务后,应持《研究生出国(境)任务批件》(复印件)、《研究生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复印件)和报销手册中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及时办理报销。
四、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的任务已执行完毕、但未办理《研究生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的研究生,请于9月30日前补办。9月30日后,学校将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的原则;对于未按要求私自出国(境)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