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交申请资料说明
n 《单位推荐意见表》:
随第2项《申请表》一同打印出来(为空白表),交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n 在籍证明:
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开具;本科生由教务处开具。
在籍证明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类申请人)中的要求要点准备,写全即可。因同学们情况各自不同,学校无法提供模板。
在籍证明只开具中文的即可。不需要英文的。因为这是给中国政府(基金委)的证明。
n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应当与其它资料一起由学院递交到国际处。请注意只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和结果页即可,印在1张A4纸交上来。
不需要将全部检查细目复印。原件自己留存以备出国时使用。
n 邀请函/入学通知书
交复印件/扫描件即可。原件自己留存以备签证时使用。
n 学习计划
本科毕业生无导师的,由学院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
硕士和博士身份的申请人,由中外两方导师签字。提交复印件/扫描件即可。
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必须是外文的(一般要求英文)。
n 成绩单:
如果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其它院校的,由原学校开具成绩单有困难的,可从我校档案馆查档开具证明。
n 推迟答辩毕业证明:
博二在读的申请联培一年的不用开此证明,申请联培一年以上的需开此证明。博三在读申请联培的均需开具此证明。
n 主要科研成果:
用中文写。涉及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名称或特定称谓为英文的,直接用英文无需翻译。
n 导师介绍(CSC网上申请表):
用中文写。涉及导师的名字、机构名称、会议名称、书名等特定称谓特定名词的,直接用英文无需翻译。
n 官方信纸:
写明要求用官方信纸(有抬头的)的必须要用,未写明的不要求。必须是A4大小的,不能是B5大小的。
n 关于整套材料一式两份的说明:
原件一套:原始资料、有亲笔签名的资料(比如申请表)、盖红章的资料(复印件、传真、扫描件等经学院审核盖红章的)均视为原件。
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各1份即可。两套资料均不必装订,可用别针或夹子等整理好,最后由国际处统一装订并盖
骑缝章。
四|、外语水平要求
n 攻读博士学位:
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成绩单。
n 联合培养:
应提交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WSK。若无以上成绩的,可提供CET6(应成绩良好以上)兼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
外语合格证明。对这种情况,国际处将对语言水平进行审核认定。
五、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