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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日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发布2023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通知。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我校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具有项目推荐资格,现组织校内进行项目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中东欧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匈牙利、北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2023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数字教育、数字经济、医 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 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 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3年度资助项目数为20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3年度一次性拨付。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3年12月-2025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项报告。

二、申请资格

1.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三、限项规定

1.本年度每个中方高校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四、校内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根据通知要求于2023年12月25日前登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s://china-ceec.ceaie.edu.cn/联合会新闻资讯页面或直接登录https://zo.weimeitc.cn/zdot进行申报。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于12月25日(星期一)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校本部教一楼412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international@bupt.edu.cn

五、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联系人:

项目有关咨询: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合作部 李老师 肖老师 电话:66090069

校内流程有关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蔡老师、朱老师 电话:62281945

科学技术研究院 徐老师 电话:62282359

 

附件:

1.《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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