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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现面向全校启动中方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为增量计划,不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

二、招生对象为中国籍学生。

三、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仅用于本校所属会区(北京)所聚焦的各学科专业(附件2),中方导师应具有相应学科背景。

四、原则上,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的教师,且具有指导相应层次研究生资格。

五、中方导师应自行联系外方合作导师。外方导师应为外国国籍,所在高校和学科排名应在本国具有较强影响力,且本人科研水平业内评价较髙。原则上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此专项下仅可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六、中方导师应曾参加或将于2023年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七、中方导师及外方合作导师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方导师应曾申报并执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项目,双方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2、中方导师应曾申报并执行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双方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3、中方导师及外方合作导师应曾申报并承担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研究生公派项目、博士联培项目等,双方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请有意向申报的导师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中方导师申请表(附件3)和导师信息表(附件4)交所在学院初审,学院应于31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纸质签字盖章版交至教一楼4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bupt.edu.cn。申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蔡老师、朱老师       62281945

研究生院                        李老师(李静祎)   62282302

附件:     1、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专业方向分布

3、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中方导师申请表

4、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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