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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9   点击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各类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是落实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为保证此工作顺利开展,烦请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专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管理型专家应具有长期从事来华留学管理工作背景,熟悉来华留学方针、政策,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有关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现任/曾担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

4、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费留学评审工作者优先推荐。

5、曾参与国际学生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6、具有12个月()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7、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流程

1、被推荐的专家人选需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需填写《评审专家推荐函》(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已入库但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评审任务的专家,推荐单位应提交《中止专家统计表》中止专家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此情况,无需填写报送。

4、附件1、附件2、附件3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需由推荐单位一并发送至liyongkun@bupt.edu.cn.


三、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31617:30

人:李永坤

联系电话:15600461368

电子信箱:liyongkun@bupt.edu.cn.

附件

1. 推荐专家信息表

2. 评审专家推荐函

3. 中止专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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