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通知〔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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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在华举办国际会议预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范围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由我校主办、承办或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都属于国际会议。
二、国际会议预报制度
1. 为防止出现重复举办相同会议、先对外承诺后申报等现象,国际会议采取预报制度。
2. 预报中的“2022年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22年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含拟在2022 年后举办、但须在2022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3. 重大国际会议的预报每年一次,逾期不再补报。
4. 不涉及敏感问题,邀请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自然学科类的一般国际会议可不预报,但仍需在会议对外宣布前3个月进行申报。
三、国际会议注意事项
1. 国际会议将严格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主办、谁主责”原则管理。已批准的国际会议,不得随意升格,不得更改会议规模、举办时间等关键要素。
2. 重大国际会议(见附件三《重大国际会议的界定》)必须按时限预报,逾期不得补报。作为一般会议批准的国际会议不得随意升格。
3. 要切实做好会议成果总结工作,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会议总结和相关材料。
4. 提高国际会议实效。举办国际会议要目的明确、主题鲜明,不得举办内容重复、空泛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中外参会代表的比例应适当,不得利用举办国际会议之名行创收营利之实。
四、申报流程
1. 请认真填写《2022年拟在华举办国际会议预报表》(附件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1月19日前送达我处教一413室,电子版发送至anyh@bupt.edu.cn,由国际处统一上报教育部。
2. 请各学院勿混淆预报与申报,预报后请务必进行会议申报。请各单位须在对外承诺前向国际处提交《北京邮电大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申请表》(附件二)等材料。在华举办一般国际会议申报需提前3个月送达,重大国际会议申报需提前6个月送达。
联系人: 安老师 电话: 62283731
附件:
1.《2022年拟在华举办国际会议预报表》
2.《北京邮电大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申请表》
3.《重大国际会议的界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