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深化我校的学术影响力,推动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经学校批准,特设立支持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本专项优先支持我校各单位以北京邮电大学(含所属二级单位)名义举办或承办,且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华国际学术会议。如有举办计划,但尚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国际会议,须在申请表中注明拟上报请示批文时间。
(二)本专项优先支持我校两个“双一流”学科群(信息网络科学与技术学科群、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安全学科群)相关国际学术会议主题,以及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
(三)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经费支出标准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北京邮电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1号),详见附件1、2。
(四)申报的国际学术会议应属纯学术性会议,不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涉及“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及其他敏感政治问题。
二、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专项申请书》(附件3)。
(二)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教一楼4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nyh@bupt.edu.cn。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予以立项。
三、注意事项
(一)国际学术会议结束后两周内,申报人须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专项总结表》(附件4),连同会议通信录、论文集、会议合影、录音录像等资料一并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会议结束后两周内,申报人须将项目总结表和报销凭证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无误后,到财务处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三)项目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执行完毕,并完成报销流程。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62283731 邮箱:anyh@bup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4月17日